美国司法部刚刚提交回应,对苹果最近要求从韩国三星获取证据的举动提出批评。这起反垄断案还在进行中,以下是具体情况。
简单说说背景
几天前,苹果为了在反垄断诉讼中自辩,向法院申请从韩国三星电子调取文件。此案核心是美国司法部指控苹果存在垄断行为。
苹果提出这个请求,是因为三星美国子公司拒绝提供相关记录。苹果认为这些材料能说明智能手机和智能手表市场的实际竞争程度、用户在不同平台间切换的频率,以及苹果的政策是否真的产生了诉讼中所说的反竞争效果。
三星美国方面表示,这些文件只保存在韩国母公司那里。于是苹果向新泽西联邦地区法院提交申请,希望法院发出正式请求书,向韩国三星电子调取证据。
苹果的申请依据的是《海牙取证公约》,这项公约为民事或商事案件中法院从国外获取证据提供了途径。
即使美国法院批准了苹果的请求,韩国相关机构还是要自行决定是否执行。就算执行,三星也可能根据韩国法律提出异议,导致文件无法完全提供或过程变得复杂。
事情就发展到了今天。
司法部批评苹果的请求
司法部向法院提交的文件中,对苹果申请的理由进行了反驳。他们指出,苹果早就清楚三星在这起案件中的核心地位,也知道相关文件很可能掌握在韩国母公司手里。
司法部认为苹果拖了太久才提出这个请求,还指出整个流程不太可能在事实发现阶段结束前完成,因此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延长截止期限。
司法部还强调,如果法院批准请求,苹果“应该自己承担风险——从韩国调取的证据可能部分或全部无法及时返回”。
文件原文中写道:
无论如何,海牙公约下这种复杂且耗时的外国司法程序,都不应该成为进一步延长事实发现阶段结束时间或推迟本案审判的理由——尤其是苹果自己等了九个月才提出申请。
有意思的是,司法部明确表示“对法院是否应该发出请求书不持立场”,重点只放在了这一举动可能给取证时间表带来的延误上。
你可以点击下方下载司法部的完整回应文件:
gov.uscourts.njd.544402.425.0Downloa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