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OpenAI指责苹果在商业秘密案中不当加入新证据。今天,苹果回击,称OpenAI的回应超出了法院规则允许的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苹果称OpenAI不只是在反对新证据
苹果起诉两名前员工(Chang Liu和Tang Tan)、OpenAI以及io Products盗用商业秘密。这起诉讼涉及多项请求,其中一项是申请临时禁令。
简单说,苹果已请求法院签发临时禁令,理由是案件审理期间,这能阻止其商业秘密进一步嵌入OpenAI的硬件开发。
围绕这项请求的法律交锋中,苹果提交了一份回复意见书,并附上五份专家声明。被告随后指责苹果不当引入新证据,并请求法院不予考虑其中部分材料。
在这份指责苹果提出新证据的异议文件中,OpenAI和其他被告还提交了数份文件,反驳苹果的主张。
今天,苹果针对这些异议提交了回应,认为被告不只是在反对新证据,还自行引入了新论点和证言:
规则7-3(d)(1)允许一方对回复意见书中的新证据提出异议,但同时提醒,该文件“不得包含针对该动议的进一步论证”。被告没有遵守这一限制,反而利用该文件重新争辩苹果临时禁令动议的实体问题。
例如,被告质疑Runge博士是否有“提出任何分析的依据”、是否充分回应了“相反证据”,以及是否证明苹果的某些信息不属于公开信息。[……]这类论点并不是对新证据的异议。[……](“关于原告某些立场缺乏证据支持、或与其他证言相矛盾的论证”,“并不构成对证据的异议”。)
苹果还特别反对Liu的一份新声明,称这是被告文件中“最过分的越界”:
最过分的越界,是Liu先生的一份新声明,共八段新证言。被告依靠这份新证言,为Liu先生在把iMac交还苹果前“清除”(即抹除)全部数据找借口,[……]争辩他与苹果某家供应商往来短信的含义,[……]并试图解释他使用苹果一份机密电脑文件的行为。[……]这类证言违反了不得“针对该动议作进一步论证”的禁令。该文件与声明合计长达9页,也违反了异议“文本不得超过5页”的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提交Liu的声明时曾主张,法院只有在决定考虑他们所质疑的苹果证据时,才应考虑这份声明。
尽管如此,苹果认为,既然被告现在已经自行提出新论点,法院就应依据完整记录作出判断,而不是剔除苹果回复中的任何证据:
被告的新论点和新证据,性质上更接近一份“再答辩”,而不是异议。但被告并未申请许可提交再答辩。尽管如此,既然被告已在当前文件中充分回应了苹果回复中的任何“新”证据,法院就应驳回被告剔除苹果回复证据的请求,并依据完整记录裁决临时禁令动议,其中包括苹果回复中的论点和证据,以及被告随文件不当提交的新论点和新证据。
法院定于10月14日就苹果的临时禁令请求举行辩论。
苹果的完整文件可在下方阅读:
gov.uscourts.cand.474095.173.0Downloa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