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以6-3的投票结果裁定,当警方从科技公司获取某人详细的手机位置历史记录时,即构成第四修正案下的搜查,即使这些数据仅涵盖较短时间也不例外。这意味着什么呢?
背景介绍
2019年,弗吉尼亚州警方使用地理围栏搜查令,从谷歌获取了案发现场附近安卓手机的位置数据,最终将调查指向一名嫌疑人。
起初,谷歌提供了19个设备的匿名化位置数据,调查人员将其缩小到9个,最终锁定3名已识别用户。
这进而引导调查人员找到了Okello Chatrie,他后来因抢劫和枪支指控被联邦大陪审团起诉。Chatrie提出动议要求排除谷歌位置数据,认为警方通过违宪搜查获取了这些信息。
地区法院同意该搜查令违反第四修正案,但依据善意例外原则拒绝排除证据。随后,Chatrie的法律挑战一路上诉至最高法院。
今日裁决
今天,最高法院发布了其裁决(通过我们的渠道),认定警方从科技公司获取某人详细的手机位置历史记录时,即构成第四修正案下的搜查。
因此,即使数据仅涵盖短暂时期或由第三方公司持有,它仍受第四修正案保护。根据今日裁决,由于获取此类数据属于搜查行为,警方通常必须在访问前获得有充分理由支持的搜查令,并对搜查范围做出足够具体的描述。
不过,法院并未裁定Chatrie案中使用的地理围栏搜查令是否有效,而是将案件发回上诉法院,以确定搜查令的每个阶段是否都有充分理由支持且足够具体。
值得注意的是,今日裁决并未禁止地理围栏搜查令。但它明确指出,此类位置数据受宪法保护,不能像过去那样被视为执法部门可随意获取的信息。
虽然本案涉及谷歌和安卓手机,但该裁决对详细手机位置历史的保护并非针对特定公司,未来可能延伸适用于苹果和其他科技公司持有的类似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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